南方网讯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资格审批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不能为零,不再登记实收资本。
据了解,广州市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截至3月28日,全市新设立商事主体39656户,注册资本5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3%和101.3%。
不登记实收资本 无最低限额
《办法》注册资本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且不设置最低限额,但不得为零。据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改革有关审批制度,除属于商事主体资格审批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经营项目继续保留前置审批之外,其他改为后置审批,即“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此外,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符合规定条件的多家商事主体可将同一个地址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事主体增设经营场所不需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按要求备案即可。
对于商事主体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同时,商事主体自办理商事登记或者经营范围变更备案之日起超过90日未取得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核发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住改商”仍未放开
近年来,深圳、珠海等地对住改商已放开,那是否意味着广州也开放住改商?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云珠在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是广州市是一个特大城市,如果都允许住宅做经营场所的话,会给城市管理、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利,所以现在广州还是不会允许住宅从事经营活动。”
编辑:潘媚